2月8日,市教体局牵头,市委编办、政府办、发改委、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卫健委、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等市直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就《宁国市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讨论稿)》《宁国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组成员及单位职责(讨论稿)》内容展开协商,明确相关内容及条款具体表述。
审计局指出《宁国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讨论稿)》中,其职责: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公办幼儿园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项目审计监督,应修改为: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延伸对公办幼儿园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财政局指出《宁国市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讨论稿)》工作措施第三条:“加大投入力度,将学前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年提高市级财政预算支出中学前教育支出所占的比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优先落实学前教育用地指标,重点建设好城北幼儿园。同时,不断增加学前教育经费并向薄弱幼儿园及农村幼儿园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建议删掉“逐年提高市级财政预算支出中学前教育支出所占的比重”相关内容。
其他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均无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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