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2021年水利发展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10 16:09
来源:宁国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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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项依据
绩效自评依据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预财〔2015〕230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和财政部、水利部《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的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批复中的绩效目标,对宁国市2020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东津河河沥溪堤防和中津河防洪治理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小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山洪非工程养护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我局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严格按照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中的指标、分值和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按要求做好绩效评价资料的上报。
二、实施主体
我市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小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山洪非工程养护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上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我局制定了质量、安全、资金等一系列项目管理制度。
三、预算安排
1.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19〕14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0〕711号)文件,宁国市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到位3869.2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底已完成投资3869.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截至2021年6月底已完成投资3869.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严格规范项目申报立项到执行结束的监管过程,相关程序合规。
四、绩效目标
依据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要求,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长度5.82公里、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座、完成实施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1个、完成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县数1个及山洪沟治理数量1条、完成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100座、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数1个、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82处、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万亩。
通过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新增及恢复灌溉面积0.22万亩,保护耕地面积0.08万亩,促进当地农业经济健康发展。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数量0.4万人;山洪灾害防治覆盖人口11.6674万人;农饮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16.62万人;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26.67万人。水利设施的配套完善,大大增强了人畜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也改善了区域内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项目实施后,促进了区域内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极大改善和修复水环境质量,提高生态建设水平。
通过投入小水库维修养护资金169.6万元、农饮管护资金53.5万元、山洪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资金5万元,均安排维修养护资金。确保了工程正常运行,进一步发挥长远效益,为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水利支撑,对城镇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