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季度决策会议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26 16:39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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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下达我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共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两批分别为提前下达的32万元和3万元;及省级补助资金9万元。拟将此批专项补助资金拨付至河沥溪街道办事处,用于河沥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21年7月16日宁国市住建局在局会议室召开住建局第十四次党委会,经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拨付河沥溪街道办事处中央和省级棚户区改造补助专项资金44万元,专项用于河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并要求房管中心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