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1366”总体思路,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努力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奋力实现全国争先进、全省争一流、全市争第一的三争目标。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推动落实宁国市“五大倍增”行动计划中创新能力倍增计划中实施孵化体系升级行动,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核心,以提升孵化器、众创空间总量及服务功能为主攻方向,建设完善孵化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动局面,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政策由科技局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全市科技孵化体系现况制定政策初稿,经分管领导审阅,在征求全市各相关部门基础上经党组会议决议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定稿,后提交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未来五年,聚焦全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建成不少于“1+2+3”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格局,即争创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不少于1家,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不少于2家,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不少于3家,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创新举措
加大政府引导扶持和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鼓励多元投资、产学研结合,推进孵化器建设与发展。
进一步完善孵化器管理体制,推进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集聚优质科技资源,激活自主创新能力,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孵化质量,逐步形成自我循环、自我发展壮大的良性机制。
加强政策引导和绩效评价,完善以提高孵化器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孵化器又好又快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开发区、重点工业乡镇、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行动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协调推进工作。
(二)全面落实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政策,对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晋升及考核优秀、毕业企业落户、优秀孵化项目等给予奖励与补贴。
(三)强化跟踪督查。领导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相关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完成情况定期开展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七、解读机关、联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宁国市科技局
联系人: 李甜
联系电话:0563-411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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