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1制造强省政策第(十一)项——奖补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做详细说明。
什么样项目符合申报条件?
2020年,省经信厅部署开展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工作,发布104项攻关任务,最终99个企业揭榜76项任务。该项目就是针对截至到目前,已完成攻关任务,并开展了自评估工作的揭榜企业进行的奖补。如果企业完成了攻关任务,但没有开展自评估工作的,不能申报。
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除了文件要求的7项基本材料,申报需要提供以下2项材料。
材料1:自评报告。2021年7月14日,省经信厅印发了《关于组织揭榜企业开展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任务自评估工作的通知》,《通知》对自评报告的编制有具体要求。
材料2:开召开自评估会议时,专家出具的意见和签字表。
3.支持的资金额度有多少?
对于申报项目,我们将开展第三方机构评估,确认完成的单个项目,省级一次性补助最高200万元。
揭榜工作中,一个项目除了单个企业揭榜,还有多个企业揭榜的,根据揭榜企业数量和完成时间,支持额度有所不同,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1:单个项目只有一个企业A揭榜,在完成攻关任务后,企业A将获得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情况2:单个项目由企业A、企业B二家企业同时揭榜,如果企业A首先完成攻关任务,那么将获得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于以后年度完成攻关任务企业B,不予奖补。如果企业A和企业B同一个年度完成攻关任务,将各获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情况3;单个项目由企业A、企业B、企业C三家企业同时揭榜,如果3家企业都在同一个年度完成攻关任务,企业A、B、C各获得一次性补助60万元。如果企业A首先完成攻关任务,那么将获得一次性补助60万元,对于以后年度完成攻关任务企业,不予奖补。
对2021制造强省政策第(十二)项——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说明如下:
1. 什么样项目符合申报条件?
条件1:行业上,项目属于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或者是传统优势行业.
条件2:时间上,要求近两年内实施完成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具体时间节点从2019年元月开始,到目前为止,实施完成并取得成果的产学研项目。如果项目没有完成,或者2019年之前已经完成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
条件3:金额上:企业支付给合作方实际金额不低于30万元。以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为准,发票数量没有要求,可以累加。
2.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除了文件要求的7项基本材料,需提供以下4项材料。
材料1:产学研合作项目基本情况表(就是附件9),实际是材料2、材料3的汇总表,大家填写时要注意对应关系。
材料2: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① 产学研合作合同,如有多份,都需要上传;
② 资金往来的支付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
材料3:产学研取得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标准、新产品,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开发应用等。
材料4:产学研项目验收材料。证明产学研项目已经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包括资金的支付、取得的成果。
3.支持的资金额度有多少?
对于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我们将按照企业实际支付金额的30%,择优一次性给予补助,最高金额200万元。
同时,归纳了几点企业经常咨询的问题:
问题1:企业与某个高有长期合作关系,合作项目较多,但每个都低于30万元,请问能否将多个项目合并后申报?
答:不能,不同的项目不能合并申报。
问题2:企业就一个产学研项目,同时与高校A、研究院所B等多家机构有合作关系,请问能否申报,支付给多家的资金是否能累加?
答:如果是同一个产学研项目,可以申报,资金可以累加。
问题3:企业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能否申报?
答:不能,该项目是奖补对于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
根据支持制造强省建设工作安排,现在对首批次新材料方面的政策进行解读。奖补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补贴首批次新材料应用保险保费这两项政策,是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的体现,从2020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二年实施了。现在就企业申报过程中的有关要求、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作一一解答。
1、申报首批次新材料奖补和保险保费补助需要哪些条件?
答:申报制造强省资金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20年、2021年已经评定为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省内研制生产企业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其中,2020年首批次新材料未获得首批次新材料奖补资金支持的企业可以申报;
(2)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
(3)已获国家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新材料企业不得申报。
2、申报材料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除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真实性的承诺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基础材料外,还需要填报新材料名称和评定文件文号、申请奖补金额;2020年10月以来的销售合同、相应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等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Excel版等。
其中,销售合同、发票、到账(付款)凭证均应在2020年10月1日之后,且合同、发票上产品名称应与已评定的产品名称一致。
3、支持方式
(1)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其中,货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货值的15%给予奖补;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也就是省内研制生产企业最多250万元。
(2)对省内企业投保首批次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1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
4、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奖补的新材料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奖补申请。
(2)2020年已获奖补或保费支持的,今年不得申报。如2020年已获奖补补助而未申请保费补助,今年不得申请保费补助。
(3)首批次新材料奖补、保费补助资金最终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保险保费奖补
对奖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示范应用、保险补贴和机器人奖补申报工作,在申报通知的基础上,做以下说明:
(一)奖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示范应用
这里说明2个问题。
1.奖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年份
2019年、2020年、2021年评定的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可以申报。其它年份或已享受过省、市该政策的项目,不要再申报。
2.申报材料有哪些?
除评定文件、资金申请表、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外,还要提供:在评定时曾使用的材料:①“安徽省‘三首’产品申请报告” 扫描件、②销售合同、发票和流水扫描件、③财务审计报告、④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
首台套奖补申报项目较多,大大超出财政预算,在制造强省政策申报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审,这些材料供专家查阅。
对于示范应用单位:需要提供②+③材料。
根据往年申报情况和今年的审计以及财政绩效评价反应出来的问题,做3点提醒:
1.严把核查关。请各市县区按照核查要求,组织现场核查,对于经营不良的、或者关联交易企业严格把关。
2.严把资料关。请按照申报要求提供资料,对于获得多项评定产品的企业,在申报奖补时,注意产品的迭代创新性,请推荐具有明显创新的产品申报奖补。
今年,审计厅开展的审计和财政厅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一个企业获得多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但是,使用的是同一批专利技术做为支撑,对这个产品创新性提出质疑,并要求整改,相关市已经做了整改。这里,请各市做好把关。
3. 其它年份或已享受过省、市该政策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补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
这里说明3个问题。
1.申报补贴单位
申请保费补贴的单位应为已经被评定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研制单位,其关联企业或贸易商不得提出申请。
2.保险费发票额度
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要求进行付款,并提供发票和相应流水。往年曾提出不低于20%的付款要求,是基于为企业减负的角度考虑,今年的绩效评价曾对20%的付款比例提出质疑,所以在通知中删除了这个比例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考虑政策的惯性,仍然认可20%的最低付款比例,但是付款比例高的会排在前面。
3.补贴台套数量及金额
每一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仅可享受一次保险补贴,并且是一台套。已享受该政策的装备研制单位不再享受补贴。最终补贴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结合各市局提问较多的共性问题,这里统一做5点解释。
1.关于企业的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在此强调一下:奖补工业机器人购置不得和工业强基项目补助、产业链短板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补助、奖补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促进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制造模式转型项目等五类项目重复申报,即申报发票只能使用一次,请各市、县(区)要严格审核。
2.机器人奖补金额
最终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情况。如果申报企业存在:偷税漏税、判决未执行、企业已停产,违反产业发展政策等情况将无法获得奖补批准。
3.项目申报使用发票
注意事项:一是融资发票无法申请奖补,必须是购置机器人发票,且明确要求是发票联扫描件;二是购置机器人必须是直接使用在生产线,即终端客户,如为销售公司,或采购双方存在关联等情况,购置均不能申请奖补;三是发票为生产线发票,工业机器人购置情况无法体现,将由专家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估算和核定。
4.关于机器人集成企业集成工业机器人奖励
注意事项:要求必须是集成企业购置,且用于集成后销售所集成的生产线。
5.关于国内外大型宣传推介活动补助
注意事项:申报奖补将按照申报材料与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相关性、一致性,由专家综合评定。
一、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库与制造强省技术改造类专项关系
制造强省技术改造类专项全部从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库中进行筛选,企业只需申报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库即视同已申报制造强省技术改造类专项。
二、制造强省技术改造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类别
主要包括两大类工业强基和补短板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一个企业在只能申报一类专项。
三、两类专项的补贴方式
工业强基项目按照投资规模和技术水平分档给予补助,分别是200、300、500万。补短板项目按照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两类项目封顶都是500万。
四、申报资料要求
在制造强省的申报细则中有具体阐述,我再简单解读一下,申报的要件包括项目的备案、环评、规划、土地等审批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以及截至项目申报日上一月度的会计报表、资金申请报告、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还要提交能评。这里面大家注意五点,一是备案属于项目前期手续,备案日期应该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同时项目备案的有效期是两年,意思是在备案办理的两年内开工建设该备案都是有效的,如超过两年则需重新办理备案。二是根据最新的环保政策规定,部分行业不需要进行环评,如企业属于这些行业,可以出具说明由环保部门盖章。三是截至申报上一月的会计报表,如提供不了今年7月的,可以提供6月的。四是如企业是租赁厂房,没有规划、土地等审批文件,可以出具租赁合同以及由出租方提供相应的合法说明(如房产证等)。五是今年新增的一个要件,2019年、2020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0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企业盖章即可。
五、资金申请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联系和区别
两者在内容上基本一致,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的背景、建设内容、建成后可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等,企业可自主编写。工业强基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要突出技术工艺方案和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以便专家在评审时对技术指标和应用指标是否达标有一个较为明确的判断依据。
六、设备发票的具体要求
首先是日期上与备案建设的项目期基本保持一致,并且要有今年的设备发票;其次必须是专票,普票、代开发票、融资租赁发票一律不予补贴;第三是必须是生产设备发票,软件、综合管理类办公设备、研发设备不予补贴;第四是发票上传要清晰,模糊不清的发票不予补贴。
今年企业上报的截止日期是8月25日,欢迎大家对照申报要求,选择申报重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今年我处负责制造强省第(二十五)条、民营经济第(五)(六)(十一)(十二)条总计5个项目,为便于企业理解政策,做好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分别解读如下:
一、制造强省第(二十五)条
1、项目名称是奖补省民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服务平台,这是今年新出台的政策,申报对象是我厅2018年底经各市经信局推荐认定的16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市级综合服务平台。市级综合服务平台作为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重要节点,主要是承担市级平台网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及维护,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持续改善、优化所在区域的服务供给,每市1家,自认定以来仅有芜湖市的市级综合服务平台根据该平台和芜湖市经信局的申请经我厅同意进行了调整。
2、申报材料除文件规定的基本材料,还需提供省民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服务平台2020年度基本情况表、服务业绩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服务活动照片、签到表、服务合同、获奖情况、宣传报道情况等。
3、支持方式是根据各市级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的申报材料经专家评审择优给予奖补50万元,具体奖补数量根据今年项目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4、关于同时申报民营经济第(五)条奖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项目问题,各市级综合服务平台如果同时是国家或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可以同时申报。
二、民营经济第(五)条
1、项目名称是奖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这是从2017年延续至今的项目。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补申报对象是指我厅推荐上报,并获工信部认定的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3、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补申报对象是指经各市经信局推荐由我厅认定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非三年有效期内的省示范平台不符合申报条件。
4、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补申报材料除文件规定的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示范平台基本情况表。
5、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补申报材料除文件规定的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省示范平台基本情况表和2020年度服务业绩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服务活动照片、签到表、服务合同、获奖情况、宣传报道情况等。
6、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方式是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7、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方式是根据其2020年度服务业绩、评价情况(新认定未参与2020年度评价的以今年上半年评价情况为依据),参与皖企服务云推广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给予分级奖补:A级奖补50万元、B级奖补40万元、C级奖补30万元。评价等级的确定是根据各平台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由高到低确定为A、B、C等。各等级的奖补数量和总计奖补数量根据今年项目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8、关于申报金额填写问题,申报国家示范平台奖补的统一填写100万元,申报省示范平台奖补的统一填写50万元,我厅根据评审情况确定实际奖补金额。
三、民营经济第(六)(十一)(十二)条
这三条是我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标遴选相关单位为企业开展服务的项目,非直接奖补企业的项目,具体为:
第(六)条开展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是我厅遴选10家管理咨询机构免费为企业提供诊断咨询服务,诊断时间为10天,诊断结束后管理咨询机构出具诊断报告。今年7月底我厅已开展了诊断企业征集报名工作,目前这项活动正在有序推进。
第(十一)条实施“新徽商培训工程”是我厅遴选3家高校或专业培训机构,按照新生代接班、创业新人赋能和高管能力提升三个专题分别对企业学员开展一年期24天的培训服务,每年培训企业学员100人。预计今年9月初开展培训学员的推荐报名工作。
第(十二)条举办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体悟实训”专题班是我厅遴选3家高校或专业培训机构,在上海市、南京市和杭州市举办3期以入企深度学习为主的专题培训班,每期7天,计划培训企业学员200人。预计今年9月中旬开展培训学员的推荐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