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报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报告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进展的通知》(宣环土〔2021〕14号)要求,结合宁国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已明确了宣城市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相关目标任务,依据省厅下达的目标制定任务分解表,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工作要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生态环境分局相关科室拟定初稿,分管负责人初审,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发文。 四、出台目的 促使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五、工作目标 1.围绕“环境美、生态美、精神美、产业美”的“四美”乡村建设目标,扎实开展4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整治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80%,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80%。 2.通过治理,6个行政村内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完成治理,自然村内60%以上农户的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3.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污水收集覆盖率不低于80%,完成破旧管网修复改造,集中处理设施月均进水浓度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不低于100mg/l或氨氮(NH3-N)浓度不低于25mg/l,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 六、主要任务 整治中溪镇凤凰村、 仙霞镇杨山村、万家乡万家村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青龙乡西林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中溪镇凤凰村、 仙霞镇杨山村、 青龙乡西林村 、万家乡万家村、港口镇山门村、 宁墩镇宁墩村6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完成甲路镇、霞西镇、梅林镇、青龙乡4个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的提质增效任务。 七、主要举措 一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针对中溪镇凤凰村、 仙霞镇杨山村、 青龙乡西林村 、万家乡万家村等4个行政村区域性突出的环境问题类型,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农村生活与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相结合,尽可能地选取费用投入省、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操作简便易行、维护管理方便等实用技术。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排查整改。对设施是否破损停运、管网是否配套、进水浓度、出水水质是否达标等进行排查,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乡镇污水治理设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改进措施和完成时限等。 三是深入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质增效。对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污水处理终端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整改。对于人口少、相对分散或污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可因地制宜推行人工湿地、净化槽等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率。开展污水处理终端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污水处理终端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出水达标排放。 八、创新举措 生态环境分局将按照《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411号)要求,指导承担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乡镇政府开展自查自评。 九、保障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承担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乡镇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个清单,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政策咨询部门: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周志宏 联系方式:0563-4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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