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
通知
各村、镇直单位: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易发多发期,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是抓好森林防火的最关键时段。为全力做好我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特通知如下:
一、森林防火工作目标
以宣传教育为手段,以火源管理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扎实做好清明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各村和重点林区防火责任的明确和落实,成立梅林镇清明期间防火领导组:
组长:汪世钢
副组长:郭晨、尹述国
成员:黄进、骆伟、殷明月、王叶琳、严静、傅学雷、梁先锋、程杜军、钱继宏、夏卫国、李志成、熊志权、钱小成
各村要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将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实处,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区包片、定岗定责,将防火责任落实到村组干部和林权所有人,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三、防火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牢固树立林区防火大局观念,通过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力求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
1、清明节期间,要做好巡查和监管,组织宣传车做好森林防火进村进组宣传。政府办公室在清明节期间至少编发3条防火短信群发至镇、村、组干部及林农。
2、各村电子屏幕要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标语,利用村组微信群加强防火宣传,村组主要路口、公墓要张贴不少于10条的森林防火标语,悬挂2条横幅。
3、 各村要将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发放到组、户。
4、 各村可组织党员、志愿者在进村路口和公墓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引导群众摒弃烧纸、燃放鞭炮等传统祭奠方式,积极倡导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文明方式。
(二)重点监管、严防死守
对重点地段确定人员进行看护和火源监督。各村公墓、坟墓集中区和可燃物较多、火险等级高的地段,要求确定村组干部在清明当天6:00至20:00蹲守值班,掌握火情信息和进行联络。清明节三天各村要负责安排进山路口确定专人负责看守。
加强重点人群管控,清明节期间对老人,小孩、智障等人群要落实专人监护。
(三)加强火情调度管理
要求各村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向梅林镇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电话:4601800),并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到“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扑救,坚决杜绝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四、措施保障
1、值班值守
实行清明防火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镇村两级实行领导干部带班上岗。4月3日至4月5日每日实行“零报告”制度,下午4:00前各村向镇政府值班室汇报当日情况(值班电话:4601800),镇政府值班人员4:30前将全镇当日情况汇总上报至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4025539)。防火期间镇政府要保证足够值班人员,镇干部要求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镇防火突击队和各村防火应急小组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一有火情,迅速出击,坚决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真正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2、防火器材
镇应急部门要做好镇防火器材的配足补齐,并做好灭火机具的维护,确保我镇森林防火的随时需要。各村防火器材要完备检修,确保灭火器具处于备用状态。
3、防火车辆
清明节期间确定两辆防火专用车(皖PW951N、皖PW923N)驻镇待命,确保森林防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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