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安徽省翰福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寒亭镇寒亭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6号地块场平工程采购项目”(NGS-CG-TP-2021020)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徽省翰福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事实。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结合违法的性质、情节,本机关决定对安徽省翰福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07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现予以公告。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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