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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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云梯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征求意见】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全乡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文号: 云政〔2021〕48号
生成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6-15
【征求意见】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全乡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06-15 12:07 来源:云梯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及乡直各单位:

根据乡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起草了《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全乡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及乡直各单位进行意见征集,请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07月28日下午17:30前将反馈意见盖章后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4761234,邮箱:601516723@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全乡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皖政秘2021〕75号)和省林业局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研定,现将各“十四五”期间集体林年森林采伐限额予以下达(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森林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各单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切实保证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永续利用。

  2. 做好分解落实,确保公开公正。本次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用于集体林的零星采伐,各要严格执行限额管理,不得突破。要加强宣传,计划分配方案要按要求做好公示公开,防止出现不公正问题。

  3. 强化源头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各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要以采伐限额管理为抓手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确保森林资源数量持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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