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1
2
3
4
5
事项名称
出生医学证明申领
国内出生登记
国外出生登记
社保卡申领
医保参保登记
办理疫苗接种证
主管单位
卫健委
公安局
人社局
医保局
办理地点
出生医院
各派出所
人社窗口
医保窗口
健康大楼
受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
首次申办
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国(境)外婴儿出生证明及公证后的司法翻译件或领事确认件
金融社保卡信息采集表
电话
0563-4035321
0563-4030307
实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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