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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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南政〔2021〕102号
生成日期: 2021-09-27 发布日期: 2021-09-2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7 14:50 来源:南极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国庆”假日即将来临,进入林区休闲旅游人员逐步增多,加上秋季农事活动频繁,森林防火形势迫在眉睫。为有效预防节日期间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国庆节期间,是人员进山旅游观光、秋游、户外游的高峰时段,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目前,尚未进入森林防火期,各村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严格对照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好节日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并进行专题部署,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3月、10月都是“森林防火宣传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要加强林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的宣传教育和涉林景区经营主体及游客的防火安全教育;要全面推广使用“防火码2.0”,做到“一人扫一码,人人有迹寻”。

三、要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做好野外火源管控。对林区道路、森林防火通道、墓地等人为活动频繁、具有较大森林火为隐患的区域安排村级护林队开展野外巡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特别是重点林区、进山口要定人定岗,严禁火种进入山林。针对涉林景区、公园、重点火险单位要做好自我巡查防范,加强对游人、游客防火安全管理教育,严防其在林内吸烟和用火。加强智障、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管理,明确监护人责任,严防野外用火玩火。

四、强化森林火灾应急准备。针对国庆特殊时间的节点,提前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工作。各村要配齐配足扑火物资和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扑火应急队伍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发生火情要快速反应,确保“打早、打小、打了”。火灾扑救中,要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树立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严格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禁止瞒报、漏报,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20219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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