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资金名称: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
二、补贴文件依据:
1、《关于做好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4]152号)
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追减2016年中央财政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1528号)
三、补贴对象及金额(金额单位:元):
序号
拟补贴对象名称
拟补贴
金额
备 注
1
宁国市金津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53680
无害化处理61头
2
宁国市中溪利民屠宰场
29040
无害化处理33头
合计拟补贴资金:82720元。
现将拟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宁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联系电话:0563-43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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