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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改造标准】万家乡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15 发布日期: 2021-10-15
【改造标准】万家乡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标准
发布时间:2021-10-15 09:15 来源:万家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 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也可因地制宜拆除重建。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要求,逐户开展3 类重点对象房屋等级鉴定工作。

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与农户签订改造协议,做好改造房屋面积的控制、选址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要做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对在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全面整改到位。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刷白墙”现象;不得在河道和易受地质灾害侵袭的区域建房。不得以危房改造名义代替建房审批手续,城市规划区内农户申请危房改造,必须取得规划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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