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宁法发〔2021〕4号),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1年8月20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制定背景和过程?
党组成员王凤琴: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职责规定》),根据《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中法委发〔2021〕2号)、《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皖法发〔2021〕4号)、《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宣法发〔2021〕6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以下简称述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问:请问《方案》的制定意义是什么?
党组成员王凤琴: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从严从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问:请问《方案》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党组成员王凤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明确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上级党委应当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四、问:请问《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党组成员王凤琴:坚持考用结合,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对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或不如实报告职责履行情况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运用提醒、警示等方式予以督促整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问:请问《方案》的组织实施具体内容是哪些?
党组成员王凤琴:述法工作采取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专题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结合述职述德述廉开展述法工作。领导干部年度总结述职应包括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考核民主测评表增设法治栏目,由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对考核对象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填写评价意见。考核组综合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等情况,发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不到位的纳入考核报告,一并反馈、一并整改完善。
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专题述法评议会议,集中听取部分地区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开展现场评议,并综合相关情况形成基本评价。基本评价抄送组织部门。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宁国市司法局
解读人:王凤琴
联系电话:0563-402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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