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职责规定》),根据《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中法委发〔2021〕2号)、《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皖法发〔2021〕4号)、《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宣法发〔2021〕6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以下简称述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宣城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相关要求,把法治建设工作实绩,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部分,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不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评价问效。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从严从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述法主体
主要包括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或者有关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有关工作机构的其他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结合具体工作职责,参照《职责规定》和本方案相关要求进行。
三、述法内容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落实宣城市委、宁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情况。
2.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亲自部署推进情况,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情况。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提高党内制度执行力情况。
4.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党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委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情况。
5.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6.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7.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情况。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落实宣城市委、宁国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情况。
2.加强对本地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推进情况,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情况;制定并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4.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和撤销行政决定情况。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情况;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6.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本级行政机关败诉情况。
7.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三)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落实宣城市委、宁国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情况。
2.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情况。
4.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情况。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6.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7.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浓厚法治氛围情况。
(四)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落实宣城市委、宁国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情况。
2.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推动落实情况;及时研究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情况。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4.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和撤销行政决定情况。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情况;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和本部门败诉情况。
6.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7.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情况。
四、述法方式
述法工作采取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专题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结合述职述德述廉开展述法工作。领导干部年度总结述职应包括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考核民主测评表增设法治栏目,由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对考核对象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填写评价意见。考核组综合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等情况,发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不到位的纳入考核报告,一并反馈、一并整改完善。
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专题述法评议会议,集中听取部分地区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开展现场评议,并综合相关情况形成基本评价。基本评价抄送组织部门。
五、结果运用
坚持考用结合,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对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或不如实报告职责履行情况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运用提醒、警示等方式予以督促整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六、工作保障
述法工作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由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牵头实施,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司法机关等部门参与配合。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加强对述法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述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专题会议述法评议机制;视情派员参加年度考核,了解掌握相关情况;视情况开展督察,确保述法扎实推进。组织部门负责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干部年度考核统筹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述法结果的使用监督。
各地各部门落实述法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述法工作要严格落实关于切实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实效。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