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我局需对宁国市城管执法局档案室建设采购项目选择一家供应商,根据《宁国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交易操作规程》宁财〔2020〕163号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国市城管执法局档案室建设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宁国市城管执法局档案室建设采购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有:智能密集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集成管理系统、除湿加温系统、装修及加固工程等。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全费用清单所含内容。
六、最高采购限价:236999.57元(含税金)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能力。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所采购相适应的内容。
4、必须具备近三年来档案室建设相关工作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供应商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或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八、采购方式:
1、城管执法局在政务服务网公布项目采购公告。
2、供应商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2日(工作日内),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 日下午17时30分。报名地点: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大楼五楼后勤保障科,报名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63-4029623。
3、抽取资格时间、地点及方式:2021年11月3日下午15时整,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大楼五楼会议室,采用随机抽取方式。
九、具体要求:
1、供应商报名后主动提出放弃参加抽取资格的,须出具经盖章的书面材料并于2021年11月3日上午11时30分前以书面方式递交城管执法局。
2、抽取资格时,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
3、逾期未参加抽取资格或未签到,采购人视为其主动放弃抽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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