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8日
宁国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的通知》精神,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集中排查监测对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抓手,以“四个聚焦”(即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重点环节,聚焦产业帮扶、公益性岗位、消费帮扶等重点工作,聚焦监测对象动态管理,聚焦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为主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深入查摆薄弱环节,切实抓好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二、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排查范围。全市所有102村和3个农村社区农村人口。
(二)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和帮扶,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以及就业不稳定户、产业发展失败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力户等群体。
(三)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综合农村低保标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物价指数等因素,根据宣城市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今年暂以家庭人均纯收入6300元(每年综合相关因素进行调整)为监测范围,在全市农村人口中摸排确定监测对象。
三、监测方式和程序
(一)监测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及时掌握媒体、信访、舆情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通过上门宣讲、村务公开、信息推送等途径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因地制宜拓展便捷的农户自主申报方式。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基层力量,定期入户走访,及时反映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进行常态化预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以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为基础,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教育、医保、水利、住建、民政、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基层核实。
(二)监测程序。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通过书面形式以及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等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评议后,由村两委进行核实和评议并确定初选名单,在村内进行公示,同时提交市乡村振兴局开展数据比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两委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汇总本辖区内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市乡村振兴局备案公告后,组织人员将监测对象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标注。农户提出申请时应承诺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并授权查询家庭资产信息;农户不识字的,可以委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或近亲属代为填写,同时加按本人手印。村级评议应召开由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农村人口进村入户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边缘易致贫人口的“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是否健全。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逐项逐条核实销号。
(二)排查确定监测帮扶对象。在排查中发现的符合监测范围的农户,即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按监测规定程序纳入监测对象,安排帮扶联系人,开展针对性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三)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根据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资源条件、发展需求和真实意愿,优化完善帮扶措施,安排帮扶资金和项目,抓好措施落地落实。加强分类管理,做到精准施策。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对所有监测对象实行分片管理、定责到人,强化实时跟踪、常态监测、及时预警。健全县级统筹、乡村为主、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帮扶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帮扶责任,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开展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由村两委提出,经评议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提交市乡村振兴局备案公告,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对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五、组织实施
集中排查由乡村振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培训阶段(6月8日—9日)。召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部署安排具体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业务培训。
(二)实地排查阶段(6月10日—16日)。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动员基层干部、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调查,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查摆问题,与相关行业部门加强对接沟通,深入分析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形成排查台账。排查中发现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要认真填写监测对象基础信息采集表。
(三)问题整改及动态管理阶段(6月17日—25日)。梳理汇总排查情况,分类形成问题台账,与具体相关行业部门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限时整改到位。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严格履行监测程序,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录入标注。新识别标注监测对象要保存好原始资料,及时归档、规范管理。
(四)工作总结阶段(6月26日—27日)。乡镇、街道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集中排查开展情况、排查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监测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于6月27日前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集中排查作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有效举措,高度重视、对标对表、迅速落实。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实保障基层工作力量,做好监测帮扶工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乡村振兴部门履行工作专责,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同推进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二)强化工作实效。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具体措施。要对标对表逐村逐户排查,对发现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限时对账销号,做到真查实改、彻底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监测范围和程序开展识别标注,不搞规模控制,不搞优亲厚友,不搞弄虚作假,确保监测对象识别标注精准真实、群众认
(三)加强督导调度。市乡村振兴局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适时开展实地督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调度,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对村加强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根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对集中排查落实不力、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要严肃处理问
(四)强化作风建设。结合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营造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敢于担当、为民办事的新风正气。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部门协助,加强信息共享与比对,统筹利用信息资源,实时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