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决策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以及省、市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宣发〔2021〕1号),需要制定我市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决策依据: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宣城市委一号文件,并结合《中共宁国市委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宁发〔2021〕1号)和《关于印发乡村振兴五大专项行动小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的通知》(宣农工组〔2021〕1号)相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我市转型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也是解决新时代主要矛盾的突破口。实施乡村振兴可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增强乡村吸引力,构建新时代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确保《实施方案》内容既符合上级精神,又契合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市委农办在学习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的基础上,深入乡村开展调研,广泛听取镇村和相关部门对文件起草的意见建议。《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市委农办于4月2日通过征求意见函形式,再次广泛征求了乡镇(街道)和41个相关市直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表格资料信息,并及时予以汇总,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4月22日,组织相关市直单位召开座谈会,针对方案内容再一次提出修改意见,后又经过多轮讨论修改,最后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5月10日,《实施意见》(送审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同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巩固我市困难群众帮扶成果,落实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乡村振兴五大专项行动和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为抓手,在乡村产业提升、乡村建设提升、乡风文明提升、乡村治理提升、农村改革提升上持续发力,加大年度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着力打造“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百姓富”的新阶段幸福新农村,确保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五、主要任务
坚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善用优势、因地制宜”的理念,明确市级层面以乡村振兴五大行动小组为抓手,完成45项重点任务、12个重点项目,乡镇层面以乡村振兴五大片区为主抓手,分3个批次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和示范点,努力实现示范片区内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
六、创新举措
(一)联络员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对接和工作交流。联络员由各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五大专项行动小组定期调度机制。五大专项行动小组每个小组由市领导牵头,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目标任务,建立重点任务台账。
(三)重要涉农政策备案制度
1.市直各部门要根据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及时出台涉农政策。
2.重要涉农政策出台前要征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3.重要涉农政策出台后要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七、保障措施
一是全面梳理全市乡村振兴相关项目资金,累计汇总相关项目共计171项,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类、文教卫体类、旅游服务类、美丽乡村建设类等,拟整合项目资金共计17.18亿元。2021年总计投入各类项目资金4.8亿元。同时,由市发改委会同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梳理汇总了农业生产、乡村产业、乡村生态、城乡融合、服务支持等5大类25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53亿元,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项目支撑。
二是着手起草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以此为指挥棒,督促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改革、保障措施、乡村振兴体制机制落实等工作落到实处,并且圆满完成全省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朱梅
联系电话:0563-4015105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