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您介绍一下《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背景及依据?
凌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国未保组〔2021〕1号),依据《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未保字〔2021〕5号)、《宣城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宣未保字〔2021〕4号)文件,我局制定了《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
二、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工作目标?
凌国: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首位,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学习、健全工作机制。以市场监管职能为基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凝聚工作力量,护航青春成长,落实部门联动和各级责任,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凌国: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一)加强对未成年人食品的安全监管。(二)加强对未成年人玩具、用具的安全监管。(三)加强对未成年人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四)加强对涉及健康安全的儿童用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五)加强监督查处未按规定给予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待遇行为。(六)做好涉未成年人的广告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七)做好涉未成年人的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管工作。(八)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准化建设。(九)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职责查处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十)加强对未成年人药品的安全监管。
四、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工作要求?
凌国:(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展和成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增强震慑力,强化对儿童、学生和家长等社会群体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构建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三)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大协同力度,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作用,用好市场监管“工具箱”。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共同推动有关工作。加强与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鼓励社会组织搜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线索,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共治格局。(四)完善工作体系。要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建立信息共享和重大事项通报等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解读人:凌国
联系电话:0563-403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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