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发布时间:2023-02-14 16:21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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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
二、服务对象
宁国市所有新生儿
三、服务机构
宁国市人民医院 宁国市西津街道津河东路76号(本部),风行路21号(西区) 4011300
宁国市中医院 宁国市南山街道怀安大道59号 4011980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
5月1日--- 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五、服务项目和内容
新生儿疾病筛查
六、服务流程
新生儿在各分娩机构进行疾病筛查,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宣教及网上登记录入。
七、服务要求
各级保健机构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疾病筛查工作,并提醒筛查未通过儿童家长及时复查。
八、监督及咨询电话
0563-4037862
九、网上投诉邮箱
ngswjwbgs@163.com
网上投诉邮箱:ngswjw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