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
2.服务对象:
患者本人、近亲属
3.服务机构:
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宁国市西津街道人民路1号 健康大楼七楼718室),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4.服务项目和内容:
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5.服务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事项进行纠纷调解。
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进行相关鉴定明确责任;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服务要求:
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举报电话:0563-4037810
网上投诉邮箱:ngswj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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