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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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111-00018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1年10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01 发布日期: 2021-11-01
市场监管局2021年10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11-01 10:27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宁国市宁都日杂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PLKQ91Q 朱翠红 宁市监处罚〔2021〕1-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2021年8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宁国市宁都日杂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口子”牌口子窖(小池窖特酿)14瓶白酒对外销售,上述白酒无生产日期。2021年8月3日,我局予以立案。经“口子”、“口子窖”商标持有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白酒进行鉴别辨认,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白酒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小池窖特酿口子窖白酒14瓶;
二、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90元。
罚没合计10090元,上缴国库。
1.000000 0.289000 2021/10/8 2099/12/31 2022/10/7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当事人暂未缴纳罚款 1 一年 341881 2021/10/14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江苏人饭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RLCXM27 嵇海波 宁市监处罚〔2021〕1-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2021年8月18日, 我局执法人员对宁国市江苏人饭店进行现场检查,在经营场所收银台后上方酒水展示货架发现标称为“口子”牌口子窖(小池窖特酿)酒四瓶,外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2021年8月18日,我局予以立案。经“口子”牌口子窖(小池窖特酿)酒商标注册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销售的白酒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口子”牌口子窖(小池窖特酿)白酒四瓶;
2、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
0.100000 0.063200 2021/10/9 2099/12/31 2022/10/8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当事人暂未缴纳罚款 1 一年 341881 2021/10/14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CFQ2Y 刘德珍 宁市监罚字〔2021〕5-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2021年9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至安徽省宁国市梅林镇田村吴村组进行市场巡查时,在当事人刘德珍店内食品货架上发现了2种正在销售的食品,这2种食品已经超过了保质期。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记录并拍照,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农夫山泉”牌饮用天然水1瓶,“美汁源果粒橙”橙汁饮料6瓶;2.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500000 0.005200 2021/10/14 2099/12/31 2022/10/13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违法行为已改正,罚款未缴纳 1 一年 341881 2021/10/14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8PD9R 孙桂玉 宁市监罚字〔2021〕5-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2021年9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至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梅林镇塔山进行市场巡查时,在当事人孙桂玉店内的食品货架上发现,其经营的两种预包装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记录并拍照,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巨牛”牌番茄沙司1瓶,“桂格”牌即食燕麦片(经典原味)1瓶;2.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500000 0.002150 2021/10/14 2099/12/31 2022/10/13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违法行为已改正,罚款未缴纳 1 一年 341881 2021/10/14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胡家日杂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70BC87 葛德珍 宁市监罚字﹝2021〕 9-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我局执法人员在宁国市宁阳西路南站客运站当事人经营的宁国市胡家日杂超市进行检查,在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2kg滋尚鸡蛋干和1.3kg香辣海带丝;
2、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500000 0.008700 2021/10/12 2099/12/31 2022/10/11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1/10/14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志诚酒水商贸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W7G43 朱桂英 宁市监罚字[2021]9-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位于宁国市凤形路百信丽郡12幢1008-1009号的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待售的“伊韵”泡椒凤爪已经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4袋“伊韵”泡椒凤爪(净含量35克);
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0400 2021/10/9 2099/12/31 2022/10/8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1/10/14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燕子批发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T4D936D 王金燕 宁市监罚字[2021]9-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位于宁国市凤形路百信丽郡9幢1014、1015号的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待售的“搞大陆”烤肉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0.22千克“搞大陆”烤肉串;
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1980 2021/10/13 2099/12/31 2022/10/12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未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1/10/14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忠斌凤凰食府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BB6R0X 黄忠斌 宁市监处罚〔2021〕1-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2021年9月15日, 我局执法人员对正常经营的凤凰食府饭店进行执法检查,在厨房操作台上方货架上发现已开封使用的标称为“海天”海鲜酱1瓶,在厨房入口处冷藏柜中发现标称为“祖名”百姓豆腐2盒,均已超过保质期。建议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海天”海鲜酱1瓶、“祖名” 百姓豆腐2盒(详见《没收物品清单》);
2、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2700 2021/10/18 2099/12/31 2022/10/17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当事人暂未缴纳罚款 1 一年 341881 2021/10/21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双龙生鲜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W8DT97B 刘海兰 宁市监处罚〔2021〕1-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2021年8月6日,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刘海兰经营的宁国市双龙生鲜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在其超市内货架上发现4盒康师傅红烧排骨面、9盒康师傅鲜虾鱼板面、5盒康师傅爆椒牛肉面、3盒康师傅卤香牛肉面,均已超过保质期。建议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康师傅红烧排骨面4盒、康师傅鲜虾鱼板面9盒、康师傅爆椒牛肉面5盒、康师傅卤香牛肉面3盒;
2.并处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罚款,上缴国库。
1.000000 0.008400 2021/10/18 2099/12/31 2022/10/17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当事人暂未缴纳罚款 1 一年 341881 2021/10/21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庆华烟酒经营部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U9WXY24 张庆华 宁市监罚字〔2021〕1-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2021年8月20日,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店铺有“口子”牌口子窖小池窖特酿白酒,无生产日期。执法人员委托“口子”、“口子窖”商标持有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白酒进行鉴别辨认,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白酒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予以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小池窖特酿口子窖白酒12瓶;
二、处以人民币6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600000 0.224000 2021/10/8 2099/12/31 2022/10/7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1 一年 341881 2021/10/21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3TW6W 梁纪华 (宁)市监罚字〔2021〕7-34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2021年7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胡伟、刘飞雄对位于宁国市港口农贸市场的梁纪华经营的冻货摊位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在当事人冻库内发现29箱“GTFoods”冷冻鸡脚(15KG/箱,生产日期:2020.8.11,原产地:巴西)、1箱“Bello”冷冻鸡脚(15KG/箱,生产日期:2021.4.16,原产地:巴西)、1箱“Koch Foods”冷冻鸡小腿(15KG/箱,生产日期:2020.8.17,原产地:美国)。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进货单据,以及上述产品的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记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和冷链食品溯源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2021/10/19 2099/12/31 2022/10/18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没收当事人非法财物,当事人尚未缴纳罚款 1 一年 341881 2021/10/21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A7N6M 王生美 (宁)市监罚字〔2021〕7-32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2021年7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胡伟、刘飞雄对位于宁国市港口农贸市场的王生美经营的冻货摊位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在当事人冻库内发现4.38kg冷冻鸡脚(5KG/袋,生产日期:2021.03.28,原产地:巴西,生产商:LAR COOPERATIVA AGROINDUSTRIAL)。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进货单据,以及上述产品的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记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和冷链食品溯源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2021/10/19 2099/12/31 2022/10/18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没收当事人非法财物,当事人尚未缴纳罚款 1 一年 341881 2021/10/21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7H89 吴军 (宁)市监罚字〔2021〕7-33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2021年7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的位于宁国市港口农贸市场的冻货摊位进行监督检查时,现场在当事人冻库内发现15kg冷冻鸡脚(15KG/袋,生产日期:2021.01.29,原产地:巴西,生产商:COOPAVEL COOPERATIVA AGROINDUSTRIAL)、3.5kg开背巴沙鱼(7KG/箱,生产日期:2020.11.05,原产地:越南,生产商:MANUFACTURER )、13.59kg羊椎骨(15KG/箱,生产日期:2020.11.09,原产地:澳大利亚,生产商:THOMAS FOODS INTERNATIONAL )。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进货单据,以及上述产品的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记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和冷链食品溯源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2021/10/19 2099/12/31 2022/10/18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没收当事人非法财物,当事人尚未缴纳罚款 1 一年 341881 2021/10/21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恒昌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MA2MXC0119 彭晨 宁市监罚字﹝2021〕 9-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我局执法人员在宁国市宁城南路宁国市恒昌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超市进行检查,在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3支黑妞吸吸糖;
2、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500000 0.000750 2021/10/15 2099/12/31 2022/10/14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未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1/10/21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宁泉生鲜大卖场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PU2LW8N 朱国文 宁市监罚字[2021]9-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我局执法人员在宁国市宁阳西路王朝景园当事人经营的宁国市宁泉生鲜大卖场进行检查,在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4袋酱豆子;2、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500000 0.001000 2021/10/15 2099/12/31 2022/10/14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未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1/10/21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老场合私房菜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MABX2 李慧芳 宁市监处罚〔2021〕1-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2021年9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宁国市老场合私房菜馆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厨房入口右手边操作台下部隔板上发现放有一壶标称海天海鲜酱(已开启),另发现一瓶标称海天排骨酱(已开启)。上述2个品种食品都已超过产品标注的保质期。建议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海天海鲜酱一壶、海天排骨酱一瓶;
2、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3200 2021/10/28 2099/12/31 2022/10/27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当事人暂未缴纳罚款 1 一年 341881 2021/10/28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浩冉烟酒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PL6Y14 郭美芳 宁市监罚字﹝2021〕 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我局执法人员在宁国市宁阳中路90号当事人经营的宁国浩冉烟酒店进行检查,在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可乐味软糖6瓶和趣味麻将巧克力6盒已超过保质期仍在销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可乐味软糖6瓶和趣味麻将巧克力6盒;
2、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500000 0.002700 2021/10/26 2099/12/31 2022/10/25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1/10/28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果乐蔬水果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TY90K0L 彭真 宁市监罚字[2021]9-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位于宁国市凤形路百信丽郡9幢1012号的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待售的“海之最”满口松松蛋糕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500克“海之最”满口松松蛋糕;
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2000 2021/10/28 2099/12/31 2022/10/25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未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1/10/28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宁国分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MA2RXRR6XB 吴修玉 宁市监罚字[2021]2-30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规定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 “日加满欧李苏打风味饮料”11瓶;2、没收违法所得4元,并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合计:5004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4800 2021/10/27 2099/12/31 2022/10/26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未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1/10/28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徽乡仁食品经营部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M1M2M 李玉琪 宁市监处罚字【2021】2-32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行为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250g智超山核桃仁空包装袋29个、400g智超手剥山核桃空包装袋240个;2、没收违法生产的15袋250g智超山核桃仁、15袋400g智超手剥山核桃预包装食品;3.没收违法所得1900元;4.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19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 0.190000 2021/10/22 2099/12/31 2022/10/21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未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1/10/28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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