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
2、宁国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二、承办机构
各乡镇街道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三、服务对象
全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四、申请条件
全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且购买的机具在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
五、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六、申报材料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应及时通过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惠农补贴“一卡通”原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通过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购机发票原件。
七、服务流程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
(二)补贴申请。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应及时通过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惠农补贴“一卡通”原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通过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购机发票原件,自主到所在乡镇街道受理点申请办理。
(三)审验公示。乡镇、街道受理点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逐一完成对购机者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存折、补贴产品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铭牌等核验,核验人员负责拍摄购机者与申请补贴产品的合影并存档,严格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和材料收集。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四)资金兑付。各乡镇、街道受理点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含: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废补贴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乡镇、街道受理点要确保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内容完整,对内容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原则上由市农机管理服务中心每月报送财政局1次。市财政局审核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八、办理时限
常年受理。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咨询方式
咨询方式: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 2、县市级:市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电话:4034273。
十一、办理地点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