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1〕81号)。
二、承办机构
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训机构。
三、服务对象
符合文件所述条件的农民。
四、申请条件
1.培训对象: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年满16岁不超过60周岁的农民。
2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培训目标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五、补贴标准
受训农民免费参加培训,按人均1500元标准补助培训机构。
六、申请程序
1.培训对象:个人申请,村、乡(镇)逐级推荐,市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
2.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开班申请、验收申请。
七、办理时限
1.培训对象:开班前通知择优确定的参训对象。
2.培训机构:审核教学计划,批复开班后实行资金预拨制,及时将培训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宁国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科4021193
十、办理地点: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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