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组织开展我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根据《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宣城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应急[2021]58号)要求,制定宁国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操金荣 市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潘群松市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解发达 市应急局基础科科长
龙兴栓市应急局基础科副科长
王保山市应急局基础科科员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对宣讲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宣讲活动深入开展。
2、制定宣讲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内容、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讲活动,提升宣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3、组织心得体会的评选,择优上报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4、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重点对9月1日起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进行宣讲。
5、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宣讲活动从10月下旬起,至12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10月下旬,为工作方案制定和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工作实施。11月份,组织涉及非煤矿山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和非煤矿山企业参加安徽省应急厅组织的四个专题的宣讲,每个专题0.5天,时间初步定于每周五上午9: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2月上旬市应急局组织对新《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进行专题宣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12月12日前将宣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四、主要宣讲对象
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
五、工作要求
1、涉及非煤矿山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于每周五上午9:30到市应急局一楼会议室参加省应急厅组织的专题宣讲会议。
2、各非煤矿山企业按照前期上报参加宣讲活动名单,于每周五上午9:30准时到市应急局一楼会议室参加宣讲活动。
3、各非煤矿山企业和参加宣讲活动人员要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于12月10日前上报市应急局基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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