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清明将至,上坟祭祖、进山踏青活动增多,又值春耕备耕,农事用火频繁,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市、乡、村各级防灭火责任。要实行“市-乡-村-护林员”四级包保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划区包片、定岗定责,将所有成员的职责细化、量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干部和林权所有人,落实到具体的巡查责任人,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筑牢森林防灭火责任屏障。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组织开展好监测预警、火灾扑救等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要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做好森林火情的早期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职能衔接和工作配合,建立定期会商和日常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倡导文明。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倡导“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宣传森林防灭火,让森林防灭火意识入脑入心。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应急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手段,将新媒体与传统宣传方式相结合,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开展森林防灭火进社区、企业、农村、校园、家庭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要在进山路口、村庄、景区、公路沿线等关键部位设置防火标识标牌,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活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环保祭扫,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方式祭扫,减少焚烧纸钱、燃香点烛及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真正做到“文明祭奠,平安清明”。
三、严管火源,消除隐患。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防火力量下沉,深入林区对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要设施地带进行清理排查,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章立制、一抓到底,做到见底清零。要着力消除人为风险隐患,以“看住人,管住火”为重点,深入田间地头、林缘地带开展火源巡查,特别是要管住野外农事用火、高危人群玩火、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增派专门力量,对风景旅游区,板桥自然保护区,港口湾库区,国有、集体林场,寺庙,公墓、坟墓集中区等区域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实行重兵把守、重兵看管。特别是清明节当天,每个村级公墓和坟墓集中区要落实乡、村、组人员从早上6:00至晚上8:00专人看管,严防死守;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将火源、易燃易爆品集中代存保管,坚决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防在林外。要加强输配电线路的隐患排查,加强机械切割、电焊等野外施工作业的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公安机关要严查各类森林火灾案件,对于不听劝阻违反《宁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惩火灾肇事者。
四、完善预案,严阵以待。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注重预案的可操作性、实用性、针对性,力求精准施策,小火当作大火打,科学前置防灭火力量,做到“随叫随到、说走就走”,确保前指能出去、队伍能上去、信息能畅通,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火灾扑救,不打乱仗。要加强扑火应急队伍建设,坚持以练为战,开展培训和演练,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充实森林防灭火物资,及时更新和维护,做到底数清、摆放明、用途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拿的出、用得上,“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到“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扑救,坚决杜绝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五、严格值守,及时调度。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现象。加强火情调度,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上报火情,加强跟踪研判,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确保满足指挥调度工作需要。4月3日至5日,各乡镇、街道每日实行“零报告”制度,下午4:30前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报送当天值班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值班电话:4025539)。
宁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3月24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