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刘璐等105 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局以上单位:
根据市委编委下达的2021 年事业单位用人计划及《2021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刘璐等 105 位同志符合公开招聘规定的条件,经研究,同意按岗位和专业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与公开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终止其人事关系,终止其人事关系。
此复
附件:2021 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单
2021年11月9日
抄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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