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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人〔2021〕54号
生成日期: 2021-10-29 发布日期: 2021-10-29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11:02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二级机构,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管理,激励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及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宣城及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2020-2021学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时限

考核对象为宣城及宁国市第一届至第六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

今年的考核时限为2020-2021学年。

二、考核要求

(一)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所在单位要按照《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和《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本单位的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情况(含承担示范课和教学视导、公开课和师资培训、薄弱学校支教等工作)、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承担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情况、论文论著和成果等。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项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相关证明(谁签字<盖章>谁负责),并填写《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简表》和《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简表》。

(二)各单位在对本单位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中,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学年度(任期)考核相结合,细化量化考核标准,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获得多种荣誉称号则按最高级别的职责要求进行考核。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管理,及时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包括考核结果,实有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未参加考核的原因等)。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从事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符的活动,对放松自身要求、不求上进,学年度考核不称职以及达不到《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要求的,要如实反映情况并上报教体局,我局将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视情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按照规定成立考核领导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考核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准确性,并结合贯彻执行两个《管理办法》情况写出书面报告。

四、考核机构和考核时间安排

(一)市教体局成立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领导组

胡正平

副组长:雷明东黄 乐

员:谢忠于傅帮军 叶剑义 费康军 汪 征汪翔英张一峰 陶润珍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谢忠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11月12日前将材料报送至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审核。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五、考核材料报送

(一)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总结报告一份;

(二)《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简表》及《一览表》各一份;

(三)《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简表及《一览表》各一份;

(四)以上《考核情况简表》及《一览表》统一使用A3纸,《考核情况简表》须正反两面印制。

联系人:费康军联系电话:4013266

电子邮箱:fkjs168@163.comQQ:1317501315

特此通知。

附件:

1、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简表

2、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一览表

3、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简表

4、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一览表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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