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在充分听取驾驶人意见及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决定自11月8日起市区部分路口允许借道通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允许借道通行路口的范围:
1、宁城南路、宁城北路沿线已启用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宁国大道沿线已启用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2、由于津河西路与仙霞南路相交路口,人民路与东风北路相交路口,青龙东路与东风北路相交路口交通流量较大,一并纳入允许借道通行范围。
二、借道通行的具体路口:
1、宁城南路与南山东路交口(老高中部路口)
2、宁城北路与宁阳东路交口(南门桥路口)
3、宁城北路与宁川东路交口(医药大厦路口)
4、宁城北路与津河东路交口(大工行路口)
5、宁城北路与北园路交口(北园路口)
6、宁城北路与人民路交口(建委路口)
7、宁城北路与青龙东路交口(老党校路口)
8、宁国大道与明德路交口(明德路口)
9、宁国大道与胡乐路交口(胡乐路口)
10、宁国大道与金桥路交口(金桥路口)
11、宁国大道与慈安路交口(慈安路口)
12、宁国大道与双河路交口(双河路口)
13、宁国大道与燕津路交口(燕津路口)
14、津河西路与仙霞南路交口(仙霞大桥南路口)
15、人民路与东风北路交口(健康大楼路口)
16、青龙东路与东风北路交口(小龙坎路口)
车辆通过上述16个路口,所行经方向信号灯为绿灯时,在确保安全且不影响其他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借用相邻车道通过路口。对车辆所行经方向信号灯为红灯时,禁止借用其他车道等候信号灯通行,违者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依法予以采集处罚。
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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