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皖市监函〔2019〕231号)及《宁国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暨集中登记上牌专项工作方案》(宁办发〔2021〕71号)要求,我市将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牌范围:宁国市范围内未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二、上牌时间:集中登记上牌期自2021年11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止。
三、上牌费用: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实行免费上牌。集中登记上牌期结束后,电动自行车号牌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
四、上牌方式:此次集中登记上牌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上牌网点:集中登记上牌期,将依托城乡邮政网点,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服务网点(网点附后)。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节省线下办理时间需要,鼓励群众线上申请。
六、电动自行车号牌、超标车临时通行标志申领流程:
(1)电动车主可通过“皖事通”或“宁国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申领。
(2)办理所需资料:车主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收据、车辆合格证。购车证明及合格证如遗失,应签署电子承诺书。进入“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后,按要求提交纸质资料的图片,上传车辆车架号、电机编码、车辆外观等照片(如车辆加装遮阳棚等需提前拆除)。
(3)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两轮自行车(具有脚踏功能),按规定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绿底白字),并到上牌网点查验车辆、审核资料,通过后领取号牌并安装。
(4)不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两轮自行车,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红底白字),车辆无需到上牌网点查验。后台审查通过后,车主选择邮寄或直接到上牌网点领取临时通行标志并安装。临时通行标志(红底白字)过渡期为三年(截止2024年10月31日),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5)集中上牌期结束后,公安交警部门将不再核发临时通行标志(红底白字),只受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七、登记上牌工作咨询电话:
0563-401562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市分公司)
0563-4036599(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认真甄别,选择符合新国标的合格产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提供车辆销售发票和车辆合格证。自2022年5月1日起,对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再登记上牌,对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仍上路行驶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宁国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8日
宁国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网点
序号
服务网点名称
详细地址
服务电话
1
城西支局
宁国市仙霞南路68号
4015637
2
河沥支局
宁国市河沥溪东津路66号
4301184
3
开发区支局
宁国市宁阳西路150号豪辰郦景小区1028-1030
4015639
4
市民之家代办所
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一楼
13637222349
5
政府广场上牌点
宁国市政府广场对面停车场
4039783
6
宁阳公园上牌点
宁国市宁阳公园广场
4037735
7
胡乐支局
宁国市胡乐镇鸿门街道政府东北
4990010
8
甲路支局
宁国市甲路镇甲路街112号
4960030
9
霞西支局
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道148号
4250010
10
方塘支局
宁国市方塘乡方塘街道6号
4941800
11
山门支局
宁国市宁国水泥厂海螺大道
4830097
12
港口支局
宁国市港口镇新建街金港商贸城北100米
4800010
13
汪溪支局
宁国市汪溪镇街道89号
4440000
14
梅林支局
宁国市梅林镇富民路21号
4600203
15
宁墩支局
宁国市宁墩镇宁南路45号
4630010
16
仙霞支局
宁国市仙霞镇仙霞街道27号
4730010
17
中溪邮政所
宁国市中溪镇滨河路109号
46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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