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河湖岸线划定发生变化,宁国真也农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南八区1#-10#楼、综合楼及配电房规划范围划入河道,规划许可前提条件发生变化,为维护防洪安全的重大公共利益需要,决定部分撤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41881201904004),撤回1#-10#、综合楼及配电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保留11#-13#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各利害关系人可自本公告之日起,依法行使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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