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7日,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务工人员在宁就业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现将《关于鼓励务工人员在宁就业奖励暂行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下半年我国经济走出疫情的阴霾稳步回升,市场需求旺盛,我市工业企业订单持续增长,劳动力短缺问题也日益凸现。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从优化政策环境上激发人力资源要素市场配置活力,2020年年底,我们对2017年、2018年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补充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围绕用工从招、用、留方面制定政策举措,在原有补助标准基础上提标、扩面、增容,在外来务工人员关心的待遇、住房、就学、就医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三、文件起草过程 向宁国市人民政府汇报了我市目前人力资源及企业用工的基本情况,借鉴其它县市区关于招工、留工方法措施,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形成《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7家市直相关部门和我市人民政府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关于鼓励务工人员在宁就业奖励暂行办法》。
四、工作目标和原则 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发挥政策虹吸效应,通过政府引导、政策补贴等方式,吸引更多外地务工人员来宁就业、本地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多措并举保障企业用工稳定,强化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用工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好人力资源要素保障工作。
五、主要内容
(一)鼓励社会力量引工,充分吸纳务工人员来宁就业;
(二)鼓励企业稳定用工,充分发挥务工人员建功立业;
(三)加大安居保障力度,充分实现务工人员安家乐业;
(四)实施用工服务工作奖励,充分激发基层干事热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务工人员在宁就业,能有效解决其实企业用工需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要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要紧密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政策综合宣传活动,让企业、职工和广大市民了解政策内容,了解办理程序,提升政策知晓度,促进《关于鼓励务工人员在宁就业的奖励暂行办法》落地生根。
(三)扎实做好信息精准对接。落实关于服务企业用工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经开区按照属地责任摸清本辖区内各类企业人员在岗情况和务工人员在岗数量、工种技能、薪资水平等信息,督促各类企业定期、真实上报在岗员工的总体情况和缺工岗位、数量条件、薪酬待遇等信息,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真;要深入企业做好指导核实,防止企业提供虚假信息,虚夸缺工数。各乡镇街道、经开区为辖区的企业和本地有就业意愿的剩余劳动力或返乡人员,做到点对点实现信息精准推荐和对接。市人社局要及时汇总各类企业用工信息,会同经开区重点做好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新兴产业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的用工服务工作,通过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动合作基地等开展精准对接全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
(四)细化政策奖励申报程序。要进一步落实好《关于鼓励务工人员在宁就业的奖励暂行办法》,更好地发挥政策的虹吸效应,由市人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严格按照《关于鼓励务工人员在宁就业的奖励暂行办法》,认真梳理现行政策和工作流程,结合日常工作实践,在多方调研讨论的基础上细化工作要求,形成具体操作办法,尽快印发《工作细则》,便于在实践中操作执行。
(五)严格审核发放奖励资金。各乡镇街道、经开区会同市直各有关单位对各企业、个人前期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仔细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对发放补贴资金实行发放对象、发放资金、发放标准三公开,以保证补贴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严把好申报、审核关。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要严把专项资金审核和拨付,切实筑牢资金使用安全网,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
七、解读单位、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宁国市人社局
解读人:王立雅
联系电话:0563-4031967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