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安徽省应急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全省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升受灾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灾后重建能力,切实保障民生需求,今年我市继续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农村住房保险,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方针,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开展,也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农村保障制度探索了一条新路。
三、工作目标
建立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可以有效解决救灾渠道单一化、勘损定损简单化、救灾补助平均化等问题,有利于拓展救济救灾渠道,充分运用保险大数法则,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准确反映灾情,提高救灾资金补助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四、主要内容
该政策从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方式、保险标准、保险金额、保险赔偿等多方面向广大群众讲解了农村住房保险政策相关内容,让群众有了深入了解,以及对农村住房保险的收费和赔偿标准清晰明了。
五、创新举措
1、发挥牵头职责,健全与财政、住建、保险监管部门和承保机构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时间分析通报灾害造成房屋倒损情况和理赔服务情况,协商解决理赔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对协议中各项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推进农房保险工作中的引领和协调作用,推动农房保险理赔高效规范开展,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2、提前开展农房保险信息入户采集和核对工作,重点核实参保群众搬迁、房屋变化等情况,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及时完成采集核对任务。
切实加强对农房保险经营服务行为的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对承保机构落实保险责任、出险及时性、查勘客观性和赔付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1、加大对农房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开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以提高农户风险防范意识和让农户充分了解农房保险政策条款为出发点,切实保障农户的知情权,提高农户的满意度,为推动农房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开展专题培训,结合案例总结强调理赔过程中的要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房保险协保员及承保机构理赔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农房保险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市应急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解读人:方经纶
联系电话:0563-402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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