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养殖场
补助范围:行政区域范围内
补助标准:依据最新标准执行,具体请咨询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申请程序:养殖场发现病死猪后向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报告,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派人到现场指导处理,并填写相关表格并拍摄照片,报市农业农村局。
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及现场拍摄的照片
咨询电话:0563-4960001
受理单位:甲路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办理时限: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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