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科技服务经费
立项依据:依据我局职能工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发〔2020〕15号);《关于做好2020年宣城市考核我市工作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106号)
实施主体:宁国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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