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乱排乱倾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生态环境,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乱排乱倾专项巡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乡乱排乱倾专项巡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依法依规、限期整改”要求, 从即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11 月 25 日至 12 月 25 日),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乱排乱倾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巡查整治,坚决消除各类环保问题隐患。
二、工作范围
1、重点巡查对象:结合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方塘的突出问题整改,重点巡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屠宰场污染物排放情况;辖区内无证经营小作坊污水、散乱污企业、养殖业污水处理、固废处理情况;餐饮废水处理情况。
2、重点整治行为: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无污染防治设施直排、乱排污染物的;排放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等污染物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经乡党委研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小组,并制定巡查安排表。即日起,每日夜间安排值班带班领导带队,3-4 名值班人员参与巡查,做好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业、河道周边乱排乱倾行为的摸排、查处、督促整改等相关工作,办公室要做好车辆保障工作。巡查组负责填写巡查整治情况登记表,并在次日8:30点前报送至乡环保吴俊处,并加盖公章通过办公平台报宁国市生态环保分局(见附件)。各村做好辖区内涉水、散乱污、无证经营、小作坊、小冶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摸排。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乡巡查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乱排乱倾专项巡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巡查工作,不留死角。
2、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各村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整合资源、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及时会商解决巡查过程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要第一时间上报市生态环保分局。
3、强化宣传,浓厚氛围。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普及环保知识,积极做好企业、群众引导工作,切实提高生态环保的群众基础,形成群策
群力、群防群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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