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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29 14:36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
《关于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08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
二、承办机构
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生
四、申请条件
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五、申报材料
安徽省就业见习协议书;
安徽省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
安徽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
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7);
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等复印件;
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证明;
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六、服务流程
见习基地(单位)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出申请;
宁国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通过“系统”查看见习基地填报的信息,并进行预审,预审结果通过“系统”反馈给见习基地(单位);
见习基地(单位)登录“系统”查询预审结果,符合条件的,向宁国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宁国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市财政部门拨付;
市财政部门复审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见习基地(单位)。
七、办理时限
首次申报20个工作日(财政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63-403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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