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为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安徽落地生根、加快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法〔202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度意义和总体考虑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监督、督查监督和专项监督等监督体系为目标,以解决河长和林长之外的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不断完善全镇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持续改善我镇生态环境,为全面建设新时代“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环境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2012年12月2日,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法〔202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镇、村二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及村环境监督员制度。到2025年,责任清晰、监督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全面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显著提升。
五、主要内容(一)建立监督网格体系;设立镇、村环境监督长;设立环境监督员;构建环境监督体系。
(二)职责任务 :镇环境监督长职责任务;村环境监督长职责任务;环境监督员职责任务
(三)工作程序:环境监督员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做好拍照、记录工作,并立即将发现问题报告村环境监督长。村环境监督长及时组织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对超出区域及职责范围外的问题及时报告镇环境监督长制办公室。镇环境监督长制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巡查检查,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做好记录、核实、交办、督办工作。镇环境监督长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专题会议,调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重大环境问题及超出区域、职责范围外的问题及时报告市级环境监督长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六、创新举措主要负责网格内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的发现、排查,及时做好登记并上报行政村环境监督长,监督责任网格内问题整改。重点监督责任网格内大气、水、土壤、固废危废等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具体包括生产生活垃圾乱抛乱放、企事业单位污水废气无序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秸秆焚烧、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倾倒和人民群众身边的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镇建立环境监督长与河湖长、林长“三长”联动机制,河湖长、林长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及时通报属地环境监督员。
加大督导考核。建立人民群众举报与环境监督长、环境监督员监督联动表扬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对于及时发现问题、挽回重大损失和影响的环境监督员和群众予以奖励。按规定对于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给予表扬激励。对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下一步工作镇将环境监督长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纳入工作督查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注:政策咨询部门:仙霞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刘学清
联系方式:0552-220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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