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人口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16个市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6个市中,常住人口超过800万人的市有2个,在300万人至800万人之间的市有8个,少于300万人的市有6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市合计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为52.90%。
表2-1各地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常住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全 省
61027171
100.00
合 肥
9369881
15.35
12.53
淮 北
1970265
3.23
3.55
亳 州
4996844
8.19
8.15
宿 州
5324476
8.72
9.00
蚌 埠
3296408
5.40
5.32
阜 阳
8200264
13.44
12.77
淮 南
3033528
4.97
5.62
滁 州
3987054
6.53
6.62
六 安
4393699
7.20
7.74
马鞍山
2159930
3.54
3.70
芜 湖
3644420
5.97
5.96
宣 城
2500063
4.10
4.26
铜 陵
1311726
2.15
2.63
池 州
1342764
2.20
2.36
安 庆
4165284
6.83
7.52
黄 山
1330565
2.18
2.28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6个市中,有6个市常住人口增加。分别为:合肥、阜阳、亳州、蚌埠、芜湖、滁州,分别增加1912854人、600351人、146187人、131941人、99353人、4918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市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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