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溪街道行政确认分表 |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实施依据 |
条件 |
程序 |
1 |
行政确认 |
确定村道公路用地外缘的建筑控制区 |
《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十二条 |
符合《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十二条 |
(一)受理 (二)现场调查确认 (三)制定村道公路用地外缘的建筑控制区方案 (四)公示方案 (五)归确定方案 |
2 |
行政确认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
(一)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 (二)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 (三)完善土地承包合同 (四)建立健全登记簿 (五)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
3 |
行政确认 |
病残儿医学鉴定核实转报 |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一)提交材料申请 (二)受理 (三)初步审核材料 (四)报上级复审确认 (五)通知申请人,办结 |
4 |
行政确认 |
农村承包地调整的批准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
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查 (四)决定 (五)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