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合上级督导部门和宁国市委、市政府完成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改革任务;
2.组织开展2020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
3.组织开展宁国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
4.加强督导队伍管理,加强培训交流学习;
5.开展第二轮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6.做好2021年度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状况监测工作;
7.做好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摸底工作;
8.常态化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9.常态化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10.开展县级示范学校(幼儿园)和星级幼儿园评估验收工作;
11.完成上级督导部门交办的任务;
12.配合市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教育热点专项督查和其他中心工作。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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