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部门职责
(一)组织协调市直主要新闻单位开展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报道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进展和成效;
(二)加强食品安全新闻监督,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负责协调食品安全舆论引导工作。
二、网信部门职责
(一)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网络宣传、监督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二)协调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开展网络举报、谣言治理和舆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参与网络媒体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
三、教育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在学校及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督导学校及幼儿园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参与校园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公安部门职责
(一)负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管理,有效维护救治秩序、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三)参与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事件调查工作;
(四)对发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虚假信息、造谣滋事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调查处理。
五、民政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在养老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督导各类养老机构食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参与各类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住建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在施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督导各建筑工地食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参与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七、文旅部门职责
(一)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旅游场所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八、卫健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的医疗救治;
(二)参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
(三)负责督促指导医疗机构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
九、市场监管部门职责
(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监督、指导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三)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收集、分析、报告;
(四)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环节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