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份价格认定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31 15:00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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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份涉刑事案件认定结论书8份,总认定价格51.23万元。第一份认定结论书,标的物为电动三轮车,标的额为1.69万元。
第二份认定结论书,标的物为现代名图汽车,标的额为5.7万元。
第三份认定结论书,标的物为奔牛牌电动三轮车,标的额为0.18万元。第四份认定结论书,标的物为VIVO Y31S手机,标的额为0.06万元。第五份认定结论书,标的物为建筑用砂,标的额为41.35万元。第六份认定结论书,标的物为卡地亚手表及黄金等物,标的额为1.91万元。第七份认定结论书,标的物为监控设备,标的额为0.1万元。第八份认定结论书,标的物为苹果11手机(128G),标的额为0.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