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防﹝2021﹞32号),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生产、物流仓储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及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皖人防综﹝2021﹞27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面积指标的通知》(皖人防)﹝2020﹞16号),现对安徽展鸿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塑胶制品研发楼项目的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事项予以公示(见附表)。如有异议请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口头或书面反映。
(电话:0563-4112029)
附件: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登记表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 1 月 17日
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登记表
建设
单位
名称
安徽展鸿塑胶制品
有限公司
单位类型
企业
项目
年产15000吨塑胶制品研发楼
研发楼
建筑面积
2849.52㎡
位置
河沥园区兴宁路以西
项目属性
工业
易地建设
理由
1、《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286号令);
2、《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面积指标的通知》(皖人防﹝2020﹞16号)。
减免理由
及依据
1、《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
2、《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生产、物流仓储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及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皖人防综﹝2021﹞27号);
3、《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防﹝202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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