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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1年港口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联审办公会议纪要(四季度)第二次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04 发布日期: 2022-01-04
2021年港口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联审办公会议纪要(四季度)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2-01-04 11:41 来源: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1230日下午,分管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剑在镇农办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港口镇2021年第四期农村宅基地审批办公会议。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镇建设办、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及涉及本期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申请的各村(社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近期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进行了联审。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一、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户

1、凉亭村9组姜梦春户,申请原址拆房建房。同意该户原址拆房建房,批准宅基地面积16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160平方米。

2、凉亭村12组朱珉户,申请原址拆房建房。经港口园区确认不在园区规划区范围内。同意该户原址拆房建房,批准宅基地面积16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3、山门村16组殷克平户,申请原址翻建。同意该户原址翻建,批准宅基地面积 16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160平方米。

4、太平村8组吕全荣户,申请原址翻建。同意该户原址翻建。,批准宅基地面积155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155平方米。

5、太平村鲍村7组 张孝生户,申请原址改、扩建。同意该改、扩建。批准宅基地面积7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70平方米。

6、太平村7组 吕全福户,申请原址拆房建房。同意该户原址拆房建房,批准宅基地面积75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75平方米。

7、太平村鲍村11组蔡德才户, 申请原址拆房建房。经港口园区确认不在园区规划区范围内。同意该户原址改、扩建,批准宅基地面积133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133平方米。

8、港口村15组胡会祥户,申请原址翻建。同意该户原址翻建,批准宅基地面积132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132平方米。

9、港口村18组周杨户,申请原址翻建。同意该户原址翻建,批准宅基地面积120平方米、建筑层数1.5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10、港口村16组洪昌礼户,申请原址翻建。同意该户原址翻建,批准宅基地面积160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11、港口村26组王国忠户,申请原址翻建。同意该户原址翻建,批准宅基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12、灰山村18组闵军户,申请原址翻建。同意该户原址翻建,批准宅基地面积131.2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面积243.4平方米。

13灰山村25组徐先璋户,申请异址新建。同意该户异址新建,批准宅基地面积111.18平方米、建筑层数2.5层、建筑面积240平方米。

14、灰山村4组李本忠户,申请原址翻建。应该户在园区规划区内,同意该户对现有房屋屋顶进行修缮,不得破坏现有房屋主体结构。15、五磁村后青1组汪金林户,申请原址翻建。同意该户原址翻建,批准宅基地面积65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65平方米。

16、五磁村13-1组杨大双户,申请原址翻建。同意该户原址翻建,批准宅基地面积155.4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155.4平方米。

17、西村村2组汪大坤户,申请原址翻建。同意该户原址翻建,批准宅基地面积14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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