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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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教体局2022年行政确认分表(含实施依据、条件、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17 发布日期: 2022-11-17
宁国市教体局2022年行政确认分表(含实施依据、条件、程序)
发布时间:2022-11-17 17:15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 条件 程序
1 行政确认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2.《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九条:总局授予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第十条: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第十一条: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运动员相应的等级称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审批本系统内的运动员相应的等级称号。前两款所述审批,均以运动员参赛代表单位所在行政区域为准。3.《安徽省实施〈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细则》第七条:省体育局审批一级运动员。省体育局授予市级体育行政部门二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县级体育行政部门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符合相应运动员等级申请标准(参加相关赛事获得奖项) 提出申请——受理——(符合条件)批准——不符合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2 行政确认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一条: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监测。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社会体育活动进行指导。
2.《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2011年第16号)第十四条: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批准授予相应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一)县级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授予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二)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省级协会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三)省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全国性协会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四)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应培训并通过考核 参加培训——通过考核——授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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