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承担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各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及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抓好本方案落实。
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市财政局 联系人:市财政局局长戴曹君 联系方式:0563-41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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