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统筹组织情况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皖市监竞〔2020〕2号)的要求,宁国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学习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使各成员单位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意义、审查机制、审查程序、审查内容等有了进一步了解。
(二)机制建设情况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加强与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的对接,严格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起草单位要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在报送合法性审核时提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审查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把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结论,做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不予合法性审查,有效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2021年截至目前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文件9件,其中3件提出予以修改的审查意见。
(四)宣传培训情况。
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普及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及群众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少数成员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的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性不够强。
二是审查工作推进不够平衡。部分成员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不够,工作进程较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解和支持,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保证审查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督促各成员单位对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三)加强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相关案件,与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合力,共同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
(一)建议建立机关审查、外部复查制度,改变目前以内部审查为主的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结论的准确性,确保应审尽审。
(二)建议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提升公平审查工作人员的审查能力和水平。
宁国市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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