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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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202-0003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城区建筑(装潢)垃圾运输处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宁城管【2022】4号
生成日期: 2022-02-23 发布日期: 2022-02-23
有效性: 有效
宁国市城区建筑(装潢)垃圾运输处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23 08:34 来源: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装潢)垃圾运输处置秩序,优化我市城区环境质量,根据《宁国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活动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宁国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针对我市现阶段建筑(装潢)垃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我市建筑(装潢)垃圾运输处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构建“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执法查处严格”的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彭跃刚
副组长:晏东 王永松 柯贤俊 佘海兵
成 员:张义成 朱勇 张军 高洁 罗业祥 蔡永翠 柯年富 殷切 董航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晏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
三、整治内容
(一)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装潢)垃圾的。具体核准内容包括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许可证和通行证,GPS 及视频监控正常使用)、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已报备,并按报备时间、路线进行运输)等方面。
(二)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装潢)垃圾的(未进入指定建筑(装潢)垃圾消纳场的)。
(三)装载建筑(装潢)垃圾不密封包扎的。
(四)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车轮带泥污染路面的。
四、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包括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区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后巷、城市空旷地、拆迁工地等偏僻区域和日常管理薄弱区域,五条城市内河沿线等,重点围绕建筑(装潢)垃圾随意倾倒高发风险点开展巡查整治。
五、实施步骤

(一)摸排起底阶段(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23日)。

执法大队、环卫处根据工作职责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后巷、城市空旷地、拆迁工地、五条城市内河沿线进行全面、系统的摸排,形成巡查台账。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或责任单位,并做好台账记录。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2年1月24日2022年3月10日
一是加大运输车辆的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执法大队联合城警大队、环卫处采取蹲点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运输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运输行为。发挥公安天网、车载 GPS 监控系统作用,拓展服务管理范围,安排专人开展网上巡查,对重点区域、工地、路线、车辆进行全程监控,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发现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对车辆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发生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是加强运输行业的整顿。建立建筑(装潢)垃圾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筑(装潢)垃圾运输企业、驾驶人,列入不良信用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执法人员要严格对照《宁国市建筑(装潢)垃圾运输企业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建筑(装潢)垃圾运输企业开展日常检查,落实建筑(装潢)垃圾运输作业统一派单、车辆统一停放制度。
三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清理。全面排查清理本局干部职工是否有参与小渣土车经营和建筑(装潢)处置等情况,确保干部职工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清”“亲”工作关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3月10日以后)
各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梳理、深入分析,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成功经验。同时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格依法行政,充分运用智慧城管等现代科技手段,强化监督管理。注重将专项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取得的成果转化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职责。要充分认识加强建筑(装潢)垃圾运输秩序整治是创造美好生活、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工作投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专项整治成效。
(二)密切配合,加强联动。要构建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执法大队要严格落实部门主管责任,切实做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面上巡查、建筑垃圾管理及案件查办等工作。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把乱倒建筑垃圾作为日常巡查的重点内容。同时要加大对相关运输车辆的日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依法从严处理并督促清理整改到位。环卫处及各环卫公司要严格落实协同发现责任,协助做好巡查发现工作,一旦发现乱倒建筑垃圾的,及时移交执法大队依法处理,形成整体合力,统筹推进建筑(装潢)垃圾运输秩序各项工作。
(三)综合治理,形成长效。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体系,强化源头管控、运输监管、消纳处置等工作。全力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建筑(装潢)垃圾管理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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