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您好,请问士兵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您好!《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二条对士兵退出现役作了规定,即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2)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3)服现役满 30 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 55 周岁的;(4)因战、因公、因病致残 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7)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 (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 (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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